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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亿农民的重大利好:土地承包法已修改!(上)

文章来源: 人气:14487 发表时间:2019-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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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对于农民意味着什么?意味着生存的根本!中国14亿人有多少农民?按国家统计局的户籍人口算有6亿!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的制度修改,是涉及我国6亿农民生存根本的一件大事!这样的大事件,已经发生了:20181229下午闭幕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以170票赞成、1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决定。新的农村土地承包法于201911日起施行。

这次土地承包法对农民朋友们来说是好消息还是坏消息?宋玉成律师是,毫无疑问是好消息,而且不是一般的好消息,是重大利好!由于这次修改变动很大,又是农民朋友们最关切的问题之一,所以我们决定将其划分为五个方面,分两篇推文,来向大家详细解读这次重大修改。今天主要给大家介绍最重要的两个问题。

(一)新法对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做了哪些新的规定?

农民是深深地扎根在农村的,但是城市里却有大量的就业机会和挣钱机会,因此进城的农民工数量庞大。农民朋友们不得不面临一个选择:用好自己承包的土地还是对承包土地不管不顾进城挣钱?现实情况告诉我们,绝大多数农民选择了后者。可是这样一来,农村承包的土地其实就没有发挥最大效益。此外,之前很多地方都实行这样的政策:农民如果要进城落户,就要退出农村土地的承包,必须把土地还给农村集体。

这次新法就改变了这一点,从法律层面上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要求各个地方不得以农户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进城农户承包的土地怎么处理呢?新法规定,这件事由进城农户自主选择,他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其他农户,也可以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也可以流转土地经营权,但是,这些处理方式都必须是自愿、有偿的!

宋玉成律师说,这样的保护规定是为了应对形势不好的情况。如果农户进城了,又不幸碰上经济形势不好,农民就可能还需要回到农村的土地上去,如果进城落户就要交回土地,那么这样的农民就没有生存保障了。这样的规定还有利于让农民的土地经营权合法地为自己增加收益,因为合法的流转既让老百姓能够进城挣钱,又让老百姓能够获得一部分土地上的收入。

(二)修改后的法律如何体现三权分置

关于农村土地的“三权分置”,此前宋玉成律师的文章里已经介绍过了: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归农民集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享有承包权,这次《土地承包法》修改后新增加了土地经营权。以前,合法的土地流转只限于同一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现在有了土地经营权的法律规定,农民就可以向外部的受让人流转承包地。宋玉成律师给大家举了一个例子,外地的蔬菜公司,以后就可以租你们村里的土地来种蔬菜了。这样一来,土地就有了新的租金收入了,蔬菜公司也有了土地可用。

修改后的《土地承包法》对于土地经营权的规定,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第一,提出了土地经营权的概念,并且规定了承包方(农民)既可以自己经营,有也可以流转其承包地的土地经营权,由他人经营,这要通过流转承包地的土地经营权来实现。

第二,关于流转的方式,承包方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的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并向发包方备案。

第三,关于土地经营权的登记,新法规定“土地经营权流转期限为五年以上的,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土地经营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这规定了土地经营权登记的物权效力。

第四,关于土地经营权的融资担保,新法规定了两个方面。一方面,承包方可以用土地经营权向金融机构(例如银行)融资担保(例如贷款);另一方面,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受让方经过承包方的书面同意并向发包方备案,也可以向金融机构融资担保。

关于新法修改的另外三个方面,宋玉成律师将在下一篇推文里向大家解读,敬请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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