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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律师】​最高院:签订征迁安置协议并领取补偿款后的拆除不属于强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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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律师】最高院:签订征迁安置协议并领取补偿款后的拆除不属于强制拆除


 【案情简介】

再审申请人穆艳荣因诉河南省焦作市马村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马村区政府)房屋行政强制一案,不服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豫行终2349号行政裁定,向最高院申请再审。

穆艳荣申请再审称:一、穆艳荣领取拆迁补偿款后,并未腾空房屋,应视为不予认可拆迁协议。一、二审认为穆艳荣放弃自行拆除,自愿交给安阳城街道办事处拆除,系认定事实错误。二、马村区政府强行将集体土地变更为国有建设用地,违反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三、马村区政府强行拆除房屋时,并未支付全部补偿款,违反相关规定。四、案涉项目未取得相关审批,该拆迁行为应确认违法。五、拆迁协议补偿标准低于《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关于城中村改造征迁补偿安置的指导意见》规定的补偿标准,未依法保障穆艳荣的合法权益。综上,请求撤销一、二审裁定,依法改判。

【判决结果】

法院经审查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第三项规定,提起诉讼应当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本案中,穆艳荣已签订《焦作市东海大道(马村区段)征迁安置协议》并领取补偿款,但未按照协议约定自行拆除房屋及地上附着物,应当视为放弃拆除,自愿交出房屋由安阳城街道办事处组织拆除。故本案不存在强制拆除房屋的行为,穆艳荣提起诉讼,缺乏事实根据,一、二审裁定驳回起诉,并无不当。穆艳荣申请再审的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

综上,穆艳荣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穆艳荣的再审申请。

【律师说法】

本案例最后的判决时认为不存在强拆行为,那么实践中有没有强拆行为的存在呢,大家都知道是存在的。比如没有与被征收人的达成拆迁协议就拆除房屋啊,或者拆除房屋没有遵守法定程序等等,在这种情形下,大家肯定知道这是违法的,征收主体当然会受到追究。但是关于合法强拆,有许多人是不了解的,合法强拆存在吗?合法强拆是怎么样的呢?宋玉成律师告诉大家在实践中是存在合法强拆的,接下来就这相关内容给大家简要介绍下。

一、合法强拆存在的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  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 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关于合法强拆房屋存在的依据,宋玉成律师在这里告诉大家应当分情况讨论。宋律师认为,如果是合法房屋,当是国有土地房屋时,则政府应当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如果是集体土地征收的房屋拆迁,则应当按照《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45条的规定,作出责令交出土地决定,再申请人民法院执行,这两种情形下均应当申请启动法院的司法执行程序。如果是违章建筑的话,当被征收人在规定期限内不自行拆除房屋的,又不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的话,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启动强制拆除的程序。

二、合法强拆启动的法定程序

《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

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

第三十五条

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 (一)履行义务的期限; (二)履行义务的方式; (三)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 (四)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

第三十六条

当事人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记录、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

宋玉成律师告诉大家,《行政强制法》以及《行政处罚法》等法律中有大量关于作出强制行为的程序性规定,目的是规范行政主体在做出强制决定和实施强制行为时能够正确执法,切勿滥用行政权,以避免损害行政相对人(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三十六、三十七条规定,我们也可以知道,行政机关需经书面催告、听取陈述申辩、书面作出行政强制执行决定等程序方能实施行政强制执行。如果不按照此规定,直接实施强制拆除行为,那显然就是违法的。

在实践中,如果你遇到房屋强制拆除或者其他关于拆迁更为复杂的问题时,可以选择咨询律师,律师有着丰富的执业经历,可以根据你的情况,为你答疑解惑,提供维权途径。

参考(2020)最高法行申4731号《行政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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