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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律师】拆迁奖励是什么东西?听起来很不错的样子

文章来源: 人气:18201 发表时间:2019-05-07

【拆迁律师】宋玉成律师接待过的很多当事人都提到过一个东西——拆迁奖励。奖励,是一个听起来很诱人的词语,拆迁奖励更是如此,因为这几个字背后好像隐藏着让人心动的一笔钱,而且还是拆迁补偿之外的一笔横财。但是,宋玉成律师提醒大家:天上不会无缘无故掉馅饼,地上更不会有人无缘无故给你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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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拆迁奖励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总的来说,拆迁奖励是有法律依据的一个东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但是具体怎么补助、怎么奖励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里没有作进一步的细化规定。

宋玉成律师从自己的法律功底出发,从该规定中解读出来的是:补助和奖励的具体方法、具体方式是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情况而自行制定的。当这个权力下放给市、县级人民政府了,也就是说这个补助和奖励就有了很大的操作空间,这可以说是给了地方政府因地制宜的自主权。

但是,这种奖励是不是如它听起来的那么美好呢?

根据宋玉成律师多年的办案经验,还是想提醒大家对于拆迁奖励不要太过于兴奋了。有句话说得好:“羊毛出在羊身上。”奖励的目的是什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规定的本意是要保障拆迁户的合法利益,而很多地方政府对这件事就没有这么看重了,他们如果制定了一套补助和奖励的措施,那么一定是为了保障拆迁项目的顺利进行。说白了,就是以奖励作为诱饵,让拆迁户不要当钉子户,尽快搬迁。

从作为公民的义务来讲,支持国家建设是应该的,所以,如果拆迁工作合法进行,拆迁补偿合理到位,那么政府还能拿出一部分钱来作为奖励,确实是一件大好事,对于积极配合工作的拆迁户也确实是应得的。这时候拿到一笔奖励可以说是皆大欢喜的事情。

但是还有一种情况:拆迁工作没有合法合规地进行,拆迁补偿也没有达到足额、合理的程度,这时候,不管奖励是高额奖励还是一小笔奖励,这里面都有很大的问题。如果是高额奖励,高额奖励费很可能是从拆迁户本应得的拆迁补偿里扣出来的。既然是奖励,就不可能人人都拿到,只有少部分人能拿到。也就是说,拆迁方把应该发给拆迁户的钱扣留了一部分,以高额奖励费的形式发放给小部分积极分子。至于发完了奖励费用之外,拆迁方手里还有没有剩余的钱,普通老百姓就不得而知了。

这种情况是很坏的一种情况,一方面,拆迁方并没有多掏一分钱,另一方面,他们成功地瓦解了拆迁户这个整体,那些拿到了高额奖励费的人自然是沾沾自喜,没有拿到的人也会觉得是自己没有积极主动地配合拆迁工作,所以才没有拿到那么多补偿,这怪不了拆迁方。但如果真的熟悉拆迁领域的法律法规,就可以知道:我国法律对房屋拆迁补偿做了明确的规定,首先是价格上不得低于类似房屋的市场价格,其次要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和生活质量不下降。

在合法合理的拆迁补偿下,拆迁方实际上不可能拿出太多的奖励费的。所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的规定是一番好意,但是在具体操作的过程中逐渐就变了味。宋玉成律师提醒大家:关键还要看自己拿到的补偿是不是合理,不合理的话,奖励也并非看起来那么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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