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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怎么办】签字后征收方要拿去盖章,千万别给!

文章来源: 人气:30496 发表时间:2019-05-18

房屋拆迁怎么办】合同必须双方签字盖章以后才能生效,但是在征地拆迁的过程中,征收方是一家单位,被征收方往往是很多拆迁户,征收方不可能一家一家地面对面签合同。这就让有些心怀不轨的征收方想到一个损招:先让老百姓签了字,然后拿回去统一盖章。宋玉成律师提醒所有的被征收人,如果遇到这样的情形,一定要提高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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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这种签字盖章的方式吃亏的被征收人太多了。例如,在某市城中村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张先生就碰到了这种倒霉的事情。2009年下半年,征收方以旧城改造为由,声称已经取得合法手续,要对张先生房屋所在区域进行征地拆迁。

到了2010年初的时候,张先生与征收方谈好了补偿安置的问题,老实本分的张先生在《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上签了字。征收方的套路开始了:他们说单位里的公章不能带出来,只能将合同带回单位里去才能盖章,盖好章以后就将合同给张先生送回来。

听起来一点毛病也没有对不对?单位里的公章怎么可能随便带出单位呢?所以张先生就把自己签好字的合同交给了对方。大概过了半个月时间,征收方把合同拿回来给了张先生。张先生一眼扫过去,确实对方已经盖好章了,自己的签字也在上面,心里已经期待着拿到补偿以后的新生活了。

人在憧憬未来的时候都是幸福满足的,张先生又细细地看了一遍合同,心里边盘算着拿到补偿款以后怎么规划使用这笔钱。但是!他惊讶地发现:合同上面的补偿标准这一条款跟当初谈好的不一样!合同被人改过了!张先生有些不敢相信,死死地盯住补偿标准条款,看了好几遍,终于确认了:合同确实被人改过了,不是自己看花眼了。张先生当时就慌了,叫来家人一起看,全家人也不懂法律,除了愤怒与慌张之外,完全不知道怎么办。

宋玉成律师说,《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已经生效,虽然被拆迁人可以去法院主张这份合同被开发商动了手脚,但是合同在未被司法机关认定无效或者可撤销、可变更前,拆迁人就凭这一纸合同,可以启动后面的拆迁程序,要求被拆迁人搬离涉案房屋交付拆迁人拆除。其实事情到了这一步,对被拆迁人是极为不利的。因为到了法院,你要主张合同被人改过了,那你就得拿出证据来。

拆迁律师,谁知道你们当时怎么谈的呢?所以实践中拆迁人很难举证这份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已被拆迁人擅自改动,这也警示我们,当拆迁人提出此类要求时一定要谨慎对待,尽量要求当场签字盖章,然后将自己那份协议妥善保管。双方在协商谈判过程中,被拆迁人也可采取适当手段保留双方口头约定的证据,尽量避免这种事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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